目前一些“现金贷”平台的综合年化利率已超过****,较高的甚至高达500%,其业务涉及诸多法律风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利息无效
据网贷天眼周报显示,仅上周一周,就有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四地连续发文整顿“现金贷”业务。上周二,上海地方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涉及“现金贷”业务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同一天,北京监管部门下发“现金贷”排查方案;上周三、周四两天,广州、深圳地方协会陆续下发通知,要求会员单位进行“现金贷”清查。
据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一些“现金贷”平台的综合年化利率已超过****,较高的甚至高达500%,其业务涉及诸多法律风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若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利息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化36%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不过,目前一些平台采取故意将利息水平设置得极低而提高其他服务费的做法打擦边球。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律师告诉记者,“现金贷”虽然是短期借贷,但日利率转化为年利率时,如果超出司法解释规定的上限,超出部分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出借人和网贷平台无权追索。针对一些平台采取的“砍头息”、“服务费”等手段规避36%年利率上限,或运用私人账户打款等手段,较终都逃不过“穿透式监管”。